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
33.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这当中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那时,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开始消亡,与这平衡一道消亡的,还有人的自由本身;人一旦失去自由,就再也无法得救了,因为这时他无法在自由中被引入天堂,而是出于自由,或很愿意被带入地狱;没有自由,没有人能被改造,人的一切自由皆来自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中的两章明显看出来:其中一章论述了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589-596节);一章论述了人通过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而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597-603节);那里还说明,没有自由,没有人能被改造(598节)。
六十二、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
589.凡事若要发生,所牵涉的一切事物都必须有一个平衡。没有平衡,就没有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因为平衡在这两种力之间,一种是作用力,一种是反作用力,由均等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所产生的静止状态就被称为平衡。自然界处处都有一种平衡,这种平衡甚至以总体的方式存在于大气层中,下层大气的反作用和抗压力与上层大气的作用和压力成正比。自然界还有热与冷、光与暗、干与湿之间的平衡状态,它们的中间状态则是平衡点。自然界的三个王国,也就是矿物界、植物界和动物界的一切成员中也有一种平衡,因为没有它们里面的平衡,就无物产生并持续存在。无论何处都有一种一方作用、另一方反作用的努力。
一切事件或一切结果都在平衡中产生,也就是说,通过一种作用力和允许自己被作用的另一方产生,或当一种力通过作用流入时,对方就接受并和谐地顺从。在自然界,作用者与反作用者被称为力,也被称为努力或能量;但在灵界,作用者与反作用者被称为生命或意愿。在那里,生命是活的力,意愿是活的能量或努力;平衡本身被称为自由。这种属灵的平衡或自由就发生并持续存在于从一边作用的良善与从另一边反作用的邪恶,或从一边作用的邪恶与从另一边反作用的良善之间。
对善人而言,平衡在作用的良善与反作用的邪恶之间;但对恶人而言,平衡则在作用的邪恶与反作用的良善之间。属灵的平衡就在良善与邪恶之间,因为人的整个生命都与良善和邪恶有关,意愿则是接受的容器。真理与虚假之间也有一种平衡,只是这种平衡取决于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真理与虚假之间的平衡就像光与暗之间的平衡,光、暗作用于植物王国成员的效果就取决于光、暗所含热、冷的量。光、暗本身没有任何效果,有效果的只是通过它们进行作用的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光、暗在冬天和在夏天是一样的。真理和虚假与光和暗的这种对比是基于它们的对应关系,因为真理对应于光,虚假对应于暗,热对应于爱之良善。事实上,属灵之光就是真理,属灵之暗就是虚假,属灵之热则是爱之良善。对此,可参看论述天堂的光与热的章节(126-140节)。
598.人若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因为他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必须被移除,好叫他可以得救;而它们无法被移除,除非他在自己里面看见并承认它们,然后不再意愿它们,最终憎恶它们。直到那时它们才被移除。这一切不可能成就,除非人同时面对良善与邪恶,因为他能凭良善看见邪恶,却无法凭邪恶看见良善。人自童年时就通过阅读圣言、聆听讲道学习人所能思想的属灵良善;从他在世上的生活学习道德、文明的良善。这就是人当处于自由的首要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除了出于其爱之情感所行的外,没有任何事物会成为人的一部分。诚然,其它事物也能进入人,但仅深入思维,不会抵达意愿;凡不进入人之意愿的,都不会变成他的,因为思维来源于记忆,而意愿来源于生命本身。只有出于意愿,或也可说,出于爱的情感之物才能被称为自由,因为凡人所意愿或所爱的,他都会自由行出来;所以,人的自由和爱之情感,或意愿的情感是一体的。正因如此,人拥有自由,以便他能被真理与良善感动,或能爱上它们,它们因此可以说成为他的一部分。
一言以蔽之,任何事物若不在自由中进入人,都不持久,因为它不属于他的爱或意愿;凡不属于人的爱或意愿的,都不属于他的灵。事实上,人之灵的本质存在就是爱或意愿。之所以说它是爱或意愿,是因为凡人所爱的,他都意愿。这就是为何人只能在自由中被改造。关于人的自由这一主题,详情可参看下面《属天的奥秘》一书的相关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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